狗眼看人高与人眼看狗低
“狗眼看人低”,假如指狗骂人,似乎情有可原;设若恶语向狗,则嫌不够厚道。自古以来,对狗来说,从非狗眼看人低,而是狗眼看人高;于人而言,未见人眼看狗高,只闻人眼看狗低。当然,本文所议之狗,乃属家狗抑或宠物狗,而非野狗流浪狗之类。
“同是天涯沦落物”,虽有高低等级之别,然同属地球特种,人以食为天,狗以人为天。与其信狗对主人忠贞不渝,毋宁谓狗对食物忠贞不贰。狗以人为天,是因为没有主人豢养,狗就不能维系生存。就动物性而言,狗之所以对主人忠诚,是因为主人供其食物;就生态性而言,是因为狗与人构成了“人供狗食——狗供人乐”的食物链生态平衡,而绝非什么“狗通人性”“狗对人忠诚”之类梦呓。不信,你对你养的宠物狗断供狗粮,看它还对你忠诚不忠诚、忠诚到几时;在你断食别人供食的情形下,看它对你究竟是效忠还是背叛;抑或,你把狗往死里打,看它到底是反抗还是屈服。反正我不知道,会不会有狗与人上演“一朝拥有,天长地久”的人畜神话;我只见过,狗东西们因食易主狗急跳墙的现实世相,此乃狗性使然之自然选择,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至于狗见了生人就狂吠,纯粹出于低等动物自卫本能,实质是藉以狂吠,或为自己胆小怯场壮胆,或为防卫自身和主人受到威胁,进而威胁狗粮续供。简言之,是狗在用狂吠宣誓捍卫领地意识维稳食物链安全。也就是说,狗吠非主乃自然丛林法则产物,与狗仗人势嫌贫困爱富云云八竿子打不到一块。狗就是狗,人就是人,各安其性,分奉其道,无需人用意图伦理将狗性拔高至人性,也从来拔高不了。
纵观狗世间,大抵再忠诚的狗,也修炼不及人“愚忠”之级别。按照封建专制社会君臣纲常伦理,臣下无条件服从帝王意志,心甘情愿沦为君主奴仆,甚至,为实现帝王旨意不惜牺牲个体生命被视为一种美德,正所谓“春秋之义,国君死社稷,忠臣死王命。”“君要臣死,臣不死不忠”,大臣惟有一死才算臻达忠君最高境界。君主训谕臣下“为人臣者,义当唯知有君”,旨在要求群臣对圣上愚忠。作为皇帝对臣子驯服态度和忠君精神的考验,“赐死制”应运而生。“赐死制”不奇怪,奇怪的是,获赐者非但从未有过异议质疑,反而将之奉为天经地义理所当然,进而逆来顺受“死得其所,快哉快哉”,甚或临赐前不忘跪拜山呼“谢主隆恩,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设若谓“赐死制”为怪胎,“太监制”则当称奇葩,奇就奇在,二者异曲同工殊途同归。我不知道,反人道灭人性的“太监制”是否中国特有,但我知道,中国太监绝对具有中国特色。一个男孩小小年纪就被阉割命根沦为终身残损,悲催的是,悲剧没有最悲只有更悲,沦为太监者非但不觉其悲,反而竭力维护这种残忍和悲剧。清末,法国使臣罗杰斯对中国皇帝说:“你们太监制将健康人变成残疾,很不人道。”还没等皇帝答话,立于一旁的贴身太监姚郧抢嘴道:“这是陛下恩赐,俺们奴才心甘情愿!你怎可诋毁我大清国律,干涉我大清内政?”身为太监,居然挺身而出为太监制度辩护。请问,这不是旷世奇葩,又是什么呢?鲁迅先生早在《南腔北调集·漫与》中就激愤洞悉:“一个活人,当然是总想活下去的,就是真正老牌的奴隶,也还在打熬着要活下去。然而自己明知道是奴隶,打熬着,并且不平着,挣扎着,一面‘意图’挣脱以至实行挣脱的,即使暂时失败,还是套上了镣铐罢,他却不过是单单的奴隶。如果从奴隶生活中寻出‘美’来,赞叹,抚摩,陶醉,那可简直是万劫不复的奴才了!他使自己和别人永远安住于这生活。就因为奴群中有这一点差别,所以使社会有平安和不安的差别,而在文学上,就分明的显现了麻醉的和战斗的不同。”有些人,显然没有狗眼中那么伟岸高大。
尤金·奥尼尔说过:“谁能不嫌你贫穷,不嫌你丑陋,不嫌你疾病,不嫌你衰老呢?谁能让你呼之则来,挥之则去,不计较你的粗鲁和无理,并无休止的迁就你呢?除了狗还有谁呢?”中国民间也流传“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俗语。说的都是:狗有狗性狗讲狗道。相形之下,人未必皆能人有人性人讲人道。事实上,有了主子,狗未必就能长期生计无忧。就算狗对主人忠贞不渝,主人也未必能“以其狗之道还治其狗之身”。当宠物狗不驯服,就有可能受到主人打骂惩罚;当狗不能给人带来快乐抑或产生取乐疲劳时,狗就存在被遗弃的风险;当主人离家或狗溜之大吉,狗还有可能被人毒杀烹食。更哪堪,狗还蒙受人无以复加的不白之冤。蝇营狗苟、阿猫阿狗、鸡鸣狗盗、狗头军师、狼心狗肺、狗彘不如、狗仗人势、狗屁不通、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等等,都是人干的坏事,却把脏水泼到了狗的身上。平白无故把狗污名化,既不符狗道,更不合人道。说轻点,是人对狗的不够厚道;说重点,则是人对狗的精神虐待。显然,相对于狗眼看人高,人眼却低瞧了狗。
鲁迅先生在《狗的驳诘》中写道:我梦见自己在隘巷中行走,衣履破碎,像乞食者。一条狗在背后叫起来了。我傲慢地回顾,叱咤说:“呔!住口!你这势利的狗!”“嘻嘻!”他笑了,还接着说,“不敢,愧不如人呢。”“什么!?”我气愤了,觉得这是一个极端的侮辱。“我惭愧:我终于还不知道分别铜和银;还不知道分别布和绸;还不知道分别官和民;还不知道分别主和奴;还不知道……”我逃走了。先生虚拟梦中“我”与狗对话,笔锋犀利辛辣,鞭挞了现实中趋炎附势、谄上欺下、追名逐利、蝇营狗苟的势利小人,有的连狗都远远不如。罗兰有句名言:“当我与愈多的人打交道,我就愈喜欢狗。”有的人,是不值得也不配被狗眼高看的。
毕竟,人与狗有着本质分野,人不仅具自然属性,还有社会属性。善狗再善,也善不过人;恶人作恶,且能比狗恶毒倍。狗就算穿上人衣戴上人帽,也永远不会修炼成急公好义乐善好施的慈善家;人不用披上狗皮装上狗眼,也可以堕落为无恶不作见人就咬“比狗少一身毛”的疯狗。就像狗改变不了人一样,人也改变不了狗,二者各循其性各守其道即可。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中赞美:“人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宇宙之精华,万物之灵长!”然而切记,人是地球上唯一会脸红的动物,也是唯一该脸红的动物。
文/陈庆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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