蝇营狗苟的人生散文

----小商贩一年被四次“割韭菜”

底层的小老百姓生活不易!作为一名蝇营狗苟的路边摊小贩更是不易,如果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养家糊口谁愿做这个,起早贪黑不说,还被城管追得如过街老鼠一样,担惊受怕惶惶不可终日!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终归有跑不掉抓住的时候。抓住之后扣车罚款,放出来,再抓住扣车罚款,如此往复。就是这样,笔者一年多的时间里被城管“割”了四次“韭菜”!

年11月16号中午十一点钟的时候,笔者开小货车拉一车桔子到了一小路口,刚从车上下来就被两名开私家车的城管队员撞见,说是无证经营就要扣押车辆。笔者问说:“我刚停这里车厢门都没打开,怎么就无证经营了?”一名城管说:“你把车停在路边就是想要无证经营,不然你停路边干什么?”想要无证经营等同于无证经营,想要犯罪是否就等同于犯罪呢?笔者想不明白,就与城管队员理论。争论中那名城管伸手拿笔者车内的电子秤就要强行扣押,笔者用手去拦却被他另一手死死抓住了手腕,动弹不得。笔者无耐松了手,问城管这算不算是暴力执法,并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想要拍下那城管队员胸前的员工编号,不料却被一把夺过手机,狠狠地摔在地上。笔者怒火中烧,就与那人扭打在了一起。这时另一名城管队员不但没劝解,反而打了电话,叫来十几个城管队员过来,开来一辆依维柯把笔者架到车里,关上车门打了一顿。打的时候一名队员还说“你敢和我们老大顶嘴,不想在这一带混了吧!”大概有一分多钟,他们抢了笔者的车钥匙,才把笔者从车里放了出来。抢夺的时候笔者用手去护,结果被一名城管队员掰折了大拇指。

城管把笔者的车开走后,笔者打了报警。警察来到后问了情况,做了记录,说“城管执法部门和他们是同级单位,管不了,建议笔者向城管上一级部门举报或拨打政府热线投诉。”

医院,拍了CT然后去城管执法队所在地,接待人员说扣押车辆一个月后处理。笔者问城管队员把自己打伤了怎么说?得到回答是“他不在现场不清楚,城管队员是不可能打人的……”

笔者也拔打了市政府热线,一天没有结果,两天没有结果,三天还是没有结果……。笔者曾去咨询过律师,可以起诉但要收集到有价值的证据。那个路口是有监控设备的,笔者到当地派出所询问,被告知个人无权调看监控录像……

一个多月后笔者的车终于放出来了,条件是罚款五百元(一般都是罚五千的,城管队员说看你这个人比较老实,事情就这样算了……)并写明是自愿交纳罚款的。笔者索要发票或收据,没有!

还有一次是年4月30号晚上六点左右,在一处工地生活区,连笔者在内的所有小商贩被城管一网打尽,东西被掀翻在地,一位五六十岁的妇女卖的咸鸭蛋被一股脑全倒进去车内,妇女与他们争执,被拖进城管执法车内,吓得鬼哭狼嚎。

笔者的车也被一名城管队员扣押,开走了。第二天笔者到城管队却发现车辆被撞坏:车厢顶前部有明显撞痕,厢体开裂损伤严重,支承钢管严重变形,车厢从前往后倾斜倒压在车厢后门上,导致后门折弯变形。笔者去询问城管队员缘由,被告知五一放假期间不处理业务,四号上班后再来。四号笔者又去询问,被告知是城管队员开车回来的时候不小心撞坏的,但责任不在城管队员,原因是笔者的车辆属于私自改装,违法!

笔者电话报了交警部门,交警同志来后鉴定的结果是:谁开车撞坏的就是谁的责任。笔者要肇事城管队员承担责任,接待人员说“车辆暂扣,一个月后处理。”和笔者同一天同一地点被城管扣押车辆的人员中,一人有亲戚在消防大队,打了电话给城管队长,第三天车辆就被放了出来;一人托熟人朋友找了城管队长说情,罚款一千,车辆扣押半月。笔者问同样是无证经营为什么有人扣三天,有人扣半月,还有人扣一月?城管接待人员拒不承认,说“那根本不可能,如果有可以让他们来对质……”一个月后,笔者去询问处理结果,答曰“罚款五千”。笔者问自己的车辆被城管队员撞坏怎么办?得到的答复是“先交罚款,然后带你去修车”,笔者信不过他,说“先把车修好,然后再交罚款”,城管队员以那样做不符合规章制度为由拒绝。双方僵持不下,就这样又拖了将近一月。这期间笔者拔打市政府热线,无果;去区城管局,无果;去市城管局,还是无果。最后笔者去了信访局,竟然有了结果:市城管局发来了信函,表示笔者提出的信访事项,决定予以受理,并于三个月内办结,此期间笔者的同一信访事项,本级和上级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第二日区城管局负责人来电让笔者去接受处理,结果是罚款二百,车辆自行修理。并且和笔者攀起了交情,说与笔者是老乡,以后市城管局如果回访就让笔者回答说“处理的非常满意。”当天下午笔者去了街道城管扣押车辆的地方,取回了车辆。城管队员一改往日的冷漠蛮横,并在笔者表示生存不易对生活充满绝望的时候说“生意该做还要做,以后机灵点……”

第三次笔者被“割韭菜”是在几个月后,当天下午三点多被城管抓住,车辆扣押。第二天去处理,结果是罚款两千。笔者表示生意难做挣不到钱,并且上半年被抓了一次扣了两个月,根本没有挣到钱,看能不能酌情少罚一些。接待人员说自己做不了主,并向笔者出主意说可以找找熟人,求求情。笔者人生地不熟,哪有熟人可找,只能点头哈腰说好话,最后领导大发善心,罚款一千,当然仍是没有发票和收据,笔者拿着城管开的放行单千恩万谢地走了!

最后的一次是年3月18号中午十一点左右。春节期间的冠状病毒疫情肆虐,笔者响应国家号召闭门不出一个多月,终于等到了疫情好转。大地回春,人们复产复工。然而,笔者刚开始营业就是被城管队员抓个正着:车辆扣押一月,罚款五千。笔者哀求说“疫情期间两个月没有收入,一家老小吃喝,生活太难了。店铺房租太贵租不起,为了生计还是只能路边摆摊,国家不是让规划地点时间让摊贩自由经营吗?”城管队员答“生活不易那是你的事,与我无关;规划经营地点是领导的事,去问领导”

“车辆扣押一个月,罚款五千……”

“车辆扣押一个月,罚款五千……”

“车辆扣押一个月,罚款五千……”

罚款不是目的,是手段?但为什么不规划经营地点,为什么每次都是罚款,罚了款还放出来,再罚再放,就像“割韭菜”一样,一茬又一茬,长肥了就割而不是连根拔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什么有关系的人罚得就轻甚至不罚,没有关系就重罚任人宰割?笔者越想越恼火,越无助,越绝望,但却没有失掉理智。城管队员要抢他的车钥匙,他一急一恼就扔进了河里。车钥匙丢了,车也差不多废了,疯了吧,一不做二不休拿出一支铁棍开始砸车,一下、两下、三下,似乎用尽了平生的气力,直到汽车玻璃爆裂,车身伤痕累累……

这下彻底结束了,再也不过担惊受怕的日子了,再也不被人用权力“割韭菜”还要千恩万谢了……

底层的小老百姓生活不易,执法不只是权力,更多的该是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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