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某小学老师的一个动作,付出了惨痛

近日,平顶山一小学三年级发生了一个突发事件:老师上课,学生在下面讲话,这是很平常的一件事,本可避免,却成了悲剧,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老师太冲动了吗?这是一起典型的体罚学生的事件,这样的事情是教育部门明令禁止的。一、为何还是发生了呢?我认为:1、有些教师的教育观念陈旧,不能与时俱进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有些教师的教育思想还停留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严师出高徒”、“棍棒底下出孝子”这样的传统教育观念根深蒂固。他们认为老师就得高高在上,学生就得一味地听从,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老师就是权威,像家长一样,谁不听话,就应该受到惩罚!轻则批评,重则拳脚相向!很多70、80后如今都成了各行各业的骨干,他们上学的时候,大部分受到过老师的“特殊”关照,那时也没有人反抗,更没有人投诉;相反,家长都支持老师!当时“严师出高徒”就是真理。可现在不行了,现在讲究师生平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能体罚学生。受伤的孩子,身心俱痛!2、一些学生从小娇生惯养,不服从管教现在的学生,独生子女多,从小就娇生惯养,不让蝇子踢一脚,很容易形成自私、任性的性格。在家里面,作为小公主、小皇帝,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可以让着你;而到了学校,班级是个集体,有班规班纪,上课期间随意说话不仅自己无法学习还会影响别人,甚至造成老师无法正常上课。这样的例子很多,上课说话、做小动作甚至打闹,一般的老师都会敲敲桌子,吼几声继续讲课,如果厉害老师就可能“惩戒”不听话的学生,“惩戒”不当就变成“体罚”了!幼小的心灵,“创伤”何时抚平?3、“惩戒”不等于“体罚”,老师没有把握好“度”年3月1日,教育部制定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正式实行。在此规定中,赋予了教师一定的“惩戒权”,但不是“体罚”权。在此案例中,小强(化名)上课“讲小话”,的确是不应该的,影响了课堂秩序,但他毕竟是孩子,天性活泼好动,老师可以对他进行批评教育甚至罚站,但是揪住头发、拖拽就过分了,不是“惩戒”而是“体罚”了,是万万不可的!发生了这样的事,孩子身心受到伤害,这需要做好身体的治疗与心理的辅导。家长也要吸取教训,教育好孩子,遵规守纪是应该的。老师一个动作,造成学生头皮头骨分离。二、写在最后新时代对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教师要与时俱进,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加强师德师风修养。不要总是感慨:现在老师越来越难当了,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但我要说的是,既然选择了教育这一行,与其整天抱怨,倒不如好好学习,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用自己的能力与魅力去征服学生,才能形成和谐的师生关系,才能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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