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潘金莲,西门庆就少了

《水浒传》是本对女性很不友好的书,但读它的时候,你依然会感叹,某些女性本能去把握一个时代的“潜规则”,往往比男人用理性去把握准的多。

你看宋江在外面包养的那个小三,阎婆惜,有一次得了这黑厮的昭文袋,知道他私放了晁盖等人,就想敲诈他一笔,实现财务自由,跟情郎张文远远走高飞。

宋江跟她好一顿政治正确教育:我可没拿他们的钱啊,我是及时雨、讲义气啊,我身为大宋公职人员两袖清风啊,balabala……

人家阎婆惜咋回的呢:

“可知哩!常言道:公人见钱,如蝇子见血。他使人送金子与你,你岂有推了转去的?这话却似放屁!做公人的,那个猫儿不吃腥?阎罗王面前,须没放回的鬼!你待瞒谁!”

而看过这段的中国人,恐怕都觉得阎小姐搞敲诈的整体思路还是对头的:

宋江说他确实没要晁盖的钱,他说的只是一个“个体真实”。

阎小姐说你们公人怎么可能不贪钱?她说的是一种“社会真实”。

个体真实从来没有社会真实有说服力,俩人谈不到一块去是肯定的。

在江湖上混了那么多年,宋江恐怕心底里也认同“公人”应该贪财,自知说服无望,于是只好“坐楼杀惜”。

其实细看《水浒传》,“公人”算是搞不正当男女关系的重灾区,意志稍不坚定一点就会犯错误。

比如后来潘金莲要出轨,首选的对象也是武松而并非西门庆。

武松是什么人?阳谷县都头么。都头是什么官?北宋的县公安局刑井队队长么。

得亏武松“不近女色”,要不然真跟潘金莲勾搭成奸,哪天给她介绍个“辅井”的工作,那《水浒传》可就从武侠小说上升到魔幻现实主义高度了。

《水浒传》所反应的那个古代社会,是一个官本位社会,而官本位的逻辑就是有钱斗不过有权的,抓住权也就抓住了钱,有了权也就有了钱。

这个道理不仅男人懂,女人更懂。

你看西门庆那么横,上下使银子,想把害死武大郎的事情瞒过去。武松这个小小的都头一回来,他立刻就玩儿完了——这说明潘金莲用女性本能做的最初判断是很准的:

即便要搞不正经的男女关系,也得优先选个有公职的正经人,至少保险些——要是武松肯接受他嫂子的腐化,过上两年,可能武大郎的便宜儿子都上街打酱油了。大家会过的很平和。

于是这种社会里,正常的利益输送链条就应该是这样的:宋江、武松这样的“公人”用他们手里的权力,从晁盖、西门庆这些黑白两道的大佬那里榨钱。然后阎婆惜、潘金莲再从这些“公人”的手里,靠出卖色相获取利益。这是这种社会里经常发生的事。

只可惜施耐庵老先生为了创造剧情冲突,外加他仇视女性,故意让这些链条从一些匪夷所思的地方断掉了:宋江居然不贪财,武松居然不近色!

于是,原本顺畅的“产业链”就断了,两个美丽的女人送了命。两个不走寻常路的“公职人员”则去了他们在那个时代更该去的地方——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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