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不取三财,方可富贵一生

文:趣侃人生图:源于网络人生在世,总也逃不过一个财字,谁都无法免俗。面对金钱的诱惑,我们不得不承认在看到那些唾手可得的财富之时,再怎么坚定的内心也会有所动摇。宫崎骏在《千与千寻》中说,“这个世界真的很现实,每个人都在为着同一个目的,不惜一切代价努力着,心甘情愿的成为金钱的奴隶,死心蹋地的付出。”有了钱,你可以去做很多你想要做的事情,你可以不用取考虑是去吃几千块钱的大餐,还是十几块钱的外卖,你可以不用去考虑到底是要为了生存去选择自己不喜欢的事业,还是要为了兴趣而去成就属于自己的未来,钱确实不是万能的,但钱却能够解决你现在所面临的很多问题,所以这个世界上,总有人会为了财富而不择手段,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但是,做人,不取三财,方可富贵一生。第一,不取害人利己之财。做人最重要的就是无愧于心,错了就是错了,再多的抱歉,再多的挽回,也无法弥补你曾经对别人造成的伤害,通过自己的努力握在手里的东西才最是可靠,一个人对你好不是因为你的身上有什么值得他觊觎的东西,而是他相信你这个人,相信你们彼此之间的情谊不会因为金钱的驱使而背叛对方。然而总有一些人会因为一定点的蝇头小利而做出一些伤害别人的事情,钱财固然重要,但如果有那么一天你发现自己拥有了家财万贯却没能有一个真心相待的朋友是多么的可悲,任何时候都不要去贪婪那些害人利己的钱财,多行不义必自毙,人可以穷,但千万不要穷的没有志气不讲道义,人心一旦受到了伤害,就再也无法修复那道刻骨的伤痕,而作为施害者也会用一生的时光去悔恨自己的过错。第二,不取违法乱纪之财。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中有这样一句话,“那时我还没意识到一个人的性格是极其复杂的。今天我已经认识到这一点了: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人心就像是树叶的两面,一面是永远都不会沉浸在黑暗里的光明,另一面却是永远都无法看透的阴影。你不会知道一个表面上看起来温文尔雅的人内心到底藏着怎样深沉的心思,你也不会明白一个人会为了钱财做出多么可怕的事情。法律对于一些亡命之徒来说只是一本无关紧要的书罢了,根本不会对他们有任何的束缚,只要能得到钱,贪污受贿,贩卖违禁品等等这些能够赚钱的东西都要沾染一遍,但坏事做多了,总会有暴露的一天,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都不会缺席,违法乱纪之财拿得多了,自己的良心大概也是会不安的吧。第三,不取顺手牵羊之财,不是你的东西不要轻易的去触碰,哪怕是放在窗台上一个月依旧还无人问津的帽子一样,你不知道它的主人什么时候会回来,你也不知道你拿走它的那一刻有没有人看到你像一个小偷一样偷走别人的东西,人在做天在看,不属于你的东西拿着也会烫手。卡尔·荣格在一本书里说过这样的话:“阴影是邪恶的存在,与我们人类是积极的存在相仿。我们愈是努力成为善良、优秀而完美的人,阴影就愈加明显地表现出阴暗、邪恶、破坏性十足的意志。当人试图超越自身的容量变得完美,阴影就下了地狱变成魔鬼。因为在这个自然界里,人打算变得高于自己,与打算变得低于自己一样,是罪孽深重的事。”人要学会经得起生活的历练和诱惑,顺手牵羊得来的东西,用着也不会顺手。做人,不取这三财,才能富贵一生,我们做任何事情首先就应该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自己所做过的努力,你的未来会是怎样永远都取决于你自己,我们可以活得一无所有,可以窝在一个几平方米的地下室里做着属于自己的梦想,但永远都应该记住,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世界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就算有也未必能够砸到你,踏踏实实的去努力要远比妄想那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也更切合实际。叔本华曾说,“在每个城镇里面都居住着高贵突出的人物和卑鄙下作的乌合之众,同理,在每一个人—甚至那些最高贵、最出众的人物—的身上,同样存在着因人而异的某些深藏在人性,甚至动物性中的极其庸俗丑陋的成分。”人心是这个世界上最深不可测的东西,但无论你做什么事情,要成为一个怎样的人,都要记住永远都不要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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