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蝇头小利售卖个人银行卡,被判6个月有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张国桐

近日,临沂费县人民法院以孙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元。这也是临沂首个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刑的人。

孙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于3月9日被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3月23日经费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今年1月份,被告人孙某明知个人名下的银行卡不能出售,且明知出售的银行卡可能用于犯罪活动,仍经人介绍分别在6家银行办理了6张银行卡出售,获利元。后经查实,上述6张银行卡均被用于电信诈骗活动,资金流水合计余万元。

近期,临沂市公安机关对买卖银行卡、电话卡“两卡”行为毫不手软,持续保持严打状态,并取得显著成效。自全市“两卡”涉诈案件破案攻坚会战开展以来,共抓获嫌疑人人

为了几千块钱,从事违法犯罪行为。警方提醒:请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市民朋友,一定要抽空去查询自己的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并及时处理。“断卡”行动中,一张卡涉案名下所有卡或者业务都可能被暂停,将会对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特别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绝对不能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或支付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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