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蹭吃喝的书生,三月后晋为探花郎,归来

本篇内容为虚构故事,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1

镇水的酸萝卜天下一绝,酸而不涩,酸中带甜,清脆爽口,可消炎夏酷暑。而凡是镇水人都知道最要有名的当属东市的一家“霸王脆菜”。掌勺的王家小娘子虽然模样不比西施,但端出来的酸萝卜,定是能与西施的豆腐一争高下。

莫知云初到镇江就闻风而来,正巧碰到正午霸王脆菜门前排起长龙。而等他挥汗如雨眼看胜利在望时,王小娘子左手拿勺右手叉腰,板住脸,略黑的皮肤刚毅正直,不徇私情,声若洪钟。

“今日售罄!”

声音传至街头巷尾,仿佛还有回声,反反复复宣告“死刑”。

莫知云一身白衣渗透了汗,顶着火热的太阳不就是为了等这一口酸萝卜?千里迢迢慕名而来,如今却换了个满盘皆输……

这不能够!

做人也近二十载,深知排队赶早不赶巧。下定决心,明日定要早点过来。

翌日天才不过蒙蒙亮,莫知云胸有成竹。霸王脆菜前此时定是空空如也——

莫知云傻眼了。

“哦豁!老李啊,今天来得早,几时的啊?我寅时刚过就起了!”

“我晚点,寅时一刻!”

“张大婶啊,今天怎么来迟啦?快快快,我给你占好位置了!”

“哎呦!杨婆婆,您这把年纪了也还出来排队啊!?是不是就想着王家丫头这一口啊?”

“……”

莫知云冷笑。

几十丈的人流在霸王脆菜前热闹腾腾。有的站着,有的坐着,有的摇着蒲扇,有的打起叶子牌。只有队尾的莫知云活像一根蔫了的葱。好死不死今日穿着确实青葱。

太阳绕过头顶,即将移到西山。在莫知云反复思考“自己究竟是来干什么”的时候,一声底气十足的声音从狭小的窗子里探了出来。

“今天的菜已经卖完了。”

莫知云深吸一口气,抬头望天。

也罢。男儿有泪不轻弹。或许就是红尘薄命,注定没有机会遇见心里的那个它。

若是以往,王若仙定要让他赶紧离开,或是半个字都不会多说。但这一次,王若仙眼神飘忽,声音细若蚊蝇。

“明天我休息……要不然你过来,我单独做给你吃?”

刚说完,王若仙捂着脸,就有点后悔了。她祈祷莫知云干脆没听到,这样就不会尴尬了。

莫知云何许人?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他当即拍手称快,像是顽童,巴不得此等好事天天找上门来。

王若仙看在眼里,宽心地笑。

2

莫知云一世做人,得了天地青睐,生了一副极好皮囊,样子就像是王若仙看过的水墨画,清淡典雅,如高山秀媚,如流水清明。恬淡一笑是墨点在绢布上一点点的晕开。

王若仙在这家店里生活了二十年,从前阿爹掌勺,现在自己掌勺,来来往往门前总是热闹。男的、女的、老的、少的,王若仙见过了这许多人,以为这就是人世百相,却不曾想还有额外的,这般好看的。让人难以忘怀。

莫知云坐在小板凳上,悠悠地打了个哈欠。又起身一身玄色长袍来回出现在小厨房里,惹得王若仙嗔怪他:“谁叫你来得这么早!”

前天晚上,莫知云本就辗转难眠,今天自然醒得早,来得早,敲敲门,接二连三,把还在被窝里的王若仙硬生生从周公的怀抱里拉出来。

王若仙扁扁嘴,“下次别来这么早。”

“还有下次?”

“不愿意?”

莫知云受宠若惊,脑袋像是拨浪鼓似的摇,嘴巴里的酸萝卜裹着酸甜的酱汁化进喉咙,嘎嘣一声脆极了。

“愿意愿意!”就冲着厨神在世,怎么着也得是——

“以后我天天来!”

王若仙叉腰,笑着说:“得寸进尺!”

莫知云真的说到做到。什么时候起,霸王脆菜里多了个管事的小郎君,总是站在门前替王小娘子维持秩序,要是有人故意插队,他就立即走过去把他从队伍里揪出来。一天下来,他的报酬便是在店里白吃白喝。

王若仙也习惯了每天饭桌上多出一个人。每次莫知云吃饭,总是一口菜十夸赞。从品相到调味,从火候到烹饪,总能从各种和美食挂钩的角度把王若仙夸得天花乱坠。有时候即便只是一道香,也能含英咀华。

莫知云吃得开心,王若仙都看在眼里。夸她会做饭的实在太多了,但像他这样特别的还是第一个。

“你要是喜欢,就多吃一点。”

莫知云忙着扒饭,“喜欢喜欢!”

他猛咽,一声饱嗝,竖起大拇指。

“若仙做的,是天底下最好吃的!”

莫知云说,自己打小游历五湖四海,品过珍馐,喝过粗茶。前者悠闲度日,不食人间烟火,后者忙碌半生,却总在亏待自己的胃。吃得多了,总觉得它们缺了什么。

“亏待自己想必也不是他们心甘情愿的。”早年爹爹去世,娘亲出走,那会儿王若仙一个人撑起小小的霸王脆菜,不也是过着有一顿没一顿的生活,糙米炖番薯,再倒上过分多的水,就这样喝三餐。

莫知云说:“以前总奇怪。人间繁华,为什么却平衡不了。后来看得多了,见得多了,有的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有的是‘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你看陈家幺子,要卖出十双草鞋才能到你这换来一份萝卜,即便如此,这也是他们家难得的佳肴了。”

王若仙从来没想过这些事。不是她不知道,应该说是她不愿意去想。她也心忧世间诸多不平等,但她一个小厨娘,守着一个小馆子,难不成开设粥棚还是大开粮仓?

她能做的,也就只有往陈家小子的萝卜里多加半斤。

“那你觉得,珍馐和粗茶,它们缺少的是什么?”

浮云过日,天高海阔。波光粼粼,金日余晖。

莫知云放下筷子,说:“能让所有人欢笑起来的烟火气。”

3

“若仙啊!早啊!来买菜啊!我同你说这次的萝卜可新鲜了,你要是买我就算你便宜点!”

“王丫头,你家新出的拌土豆我孙子特别喜欢!又便宜又好吃,我下次多买点,你可别一下全卖光了啊!”

“王姐姐,你做的藕夹真的太好吃了!我爹说了,他以后一定努力工作,争取让我天天吃上藕夹!”

“王姑娘,这次老夫人寿宴,还是麻烦你到府上做菜啊!她老人家吃过一次就想得不得了!到时候你也来吃口酒,同喜同乐!”

王若仙带着自己惯用的刀,从口袋里拿出秘制小料腌进肉里,一只手往一个方向反复搅打。

“哎哎哎,王娘子,你再搅下去,就过劲了!”

王若仙呆呆地看,闷不吭声地往里加荸荠,帮厨丫头急得眼冒金星。

“王娘子,荸荠还没切呢!”

王若仙停下来,突然把手往脸上一拍,出去洗个手,回来的时候脸上红扑扑的。

“呀!王娘子,你今天这是怎么了啊?”王若仙向来专业,今天怎么就晃神了呢?

帮厨丫头把荸荠挑出来剁碎,听她说:“我家丢了猫。”

“啊?”

“一只贪吃的猫。”

打那以后,莫知云就没来过了。半个月后,他从京城寄来书信,说自己过了会试,两个月后便要参加殿试了。

那时候王若仙才知道,他来镇水全当是参加完乡试以后的放松活动。

信里还说,他特别想念王若仙做的那口菜,希望她可以想办法把东西送到京城。

王若仙回道:“滚。”

听完以后,帮厨丫头颇为同情。那突兀出现在霸王脆菜里的小郎君她也有所耳闻,本来以为他们俩是要成就一段佳话的,却没想到他终究还是要去京城做官。

“罢了!有人寒窗几十载也不过一个秀才,他年纪轻轻就要做进士了,我该替他高兴!”

只是莫知云嘴里的能让人欢笑的烟火气,他怕是再也别想吃到了。

本该如此。

“若仙若仙!”

新晋探花郎也不知从哪采来一束大野花,红的绿的蓝的紫的,审美离奇,哪有他人长得有精神,活像几个色块胡乱拼凑,若非有他模样撑着,真可谓惨不忍睹。

“我现在在户部做事,不能常来看你。之前不辞而别是我的错,因为我算错了日子,回去的时候实在太急了,没来得及和你道别。”

莫知云笑,把花背在身后,“现在我特地来负花请罪,你原谅我好不好?”

王若仙真想给他一巴掌。他把她这里当什么地方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她不要面子的?

“……好。”

谁又真会去同一只猫生气?

莫知云不来的时候,王若仙觉得生活也没什么变化。她照样忙里忙外,伺候一大堆喜欢她做菜的人。只是傍晚关了门,她起锅开火,几勺油倒下去,看着锅里发呆。

哦,她现在只做一个人的菜。

过上半个月,好不容易习惯了,莫知云的马在门外一声嘶鸣,他大包小包的往马车上下东西,都是一些京城特产,还有皇帝偶然赏赐的外番贡品。

“我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反正我觉得好看的好玩的都给你带来了。你要是特别喜欢什么,一定要告诉我,往后我多留意。”

王若仙看着他一个人傻乐,“你俸禄多少啊,这么花钱。”

“放心吧!京城里的大官可器重我了,以后我赚得越来越多,到时候就帮你把霸王脆菜开到京城去!”

“莫知云,你犯傻。”

“哎嘿嘿嘿。王若仙,我高兴。”

他总是随着自己高兴。刚开始来镇水,后来回京城,现在两头跑,都是随自己开心。

缥缈不定,踪影难寻。

只是离开后,王若仙又一个人起锅做饭,几勺油倒下去,青烟四起。

她又忘了。

好不容易改过来的习惯,他一回来,全都白费了。

王若仙闷闷地想。

4

“莫大人啊!镇水有信,又是你那还未过门的媳妇儿吧!”

“嘘!张大人,姑娘重名节,这玩笑开不得。”

“开不得你还那么开心?”

“这不是……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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