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组要帮乡下孩子复学,家长撒泼上学可以

简欢收到陈明非信息时,有些啼笑皆非。

他估计真的将她当成奚辞的追求者,且十分乐于给他们拉郎配,发了信息告诉他奚辞受了伤,又絮絮叨叨发来一段语音,说自己要去上手术,估计没时间照看他,也没办法送他回家,劳烦简欢有空过来看看,不然他怕他会抱着受伤的胳膊挤公交,到时候在恐怖凶残的晚高峰二次受伤可太不值当。

陈明非可真是奚辞的好朋友,出卖起来毫不费力,连好友的抠门本性都暴露。

简欢恰好准备下班,车都开到了停车场门口,犹豫了一下,掉了个头,医院开。

她想的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成功总要付出一些代价的,先获取奚辞信任是第一步。

说实话,她看到奚辞的第一眼,有些吓到了,因为陈明非只说他受了点伤,没说他流了这么多血,虽然胳膊缝合包扎好了,但是那血迹怎么看怎么触目惊心。

可她看得他大腿上放着的笔记本,又觉得有些好笑,感觉这伤估计是真的不严重,他还能边处理伤口边工作,也不管周围的人都在或偷偷地或明目张胆地打量他。

她喊他:“奚辞。”喊完才想起,之前她似乎称呼他“奚先生”,怪拗口的,果然还是喊名字来得顺流,自作主张,“我们年纪差不多,老先生小姐叫着太不舒服了,以后我就喊你名字了,大家加了微/信,可算是朋友了哈,你也叫我名字就好。”

奚辞流了不少的血,又对着电脑看了好久的报表,被急诊室明晃晃的灯光这么一照,还有些反应不过来,眯着眼睛看了她好一会儿。

奚辞的眼睛很大,睫毛又长,这么眯着,微微有些弯,很容易让人产生他在温柔地深情地注视着你的错觉。

简欢被他这么看着,心里莫名的有些慌。

“你怎么来了?”

简欢收起来乱七八糟的念头:“我说碰巧路过,你相信吗?”

奚辞倒也没再追根刨底,因为他压根没意识到简欢是来找自己,默默地准备收电脑回家,却被简欢一把抢过,捞了过去。

奚辞:“嗯?”

简欢:“我送你回家吧,你这模样,坐公车怕是不大方便?”

奚辞原想说可以打车,但他不擅长说谎,话就卡在了喉咙里,硬邦邦地挤出一句:“我可以。”

“我相信你可以,但是二次受伤可得不偿失,走吧。”

于是他还没来得及二次拒绝,简欢已经挟持他的电脑,大步走在前面,避开了熙攘的人群,一步步朝停车场走。

奚辞看着她的背影,鬼使神差地跟了上去。

简化的车是三门的minicooper,直接省去了奚辞坐后座还是副驾驶的选择,他很高,即便瘦,往座椅上一坐,空间一下子变得拥挤,因为不擅长寒暄,所以一路都是沉默,只希望早点到家。

可惜,晚高峰的西余,堵车是永远的主旋律,简欢开车,坐得浑身僵硬,趁着红灯的间隙活动一下僵硬的肌肉。

转过头,看见奚辞正襟危坐僵着身体,不仅觉得好笑:“又不是小学生上课,你坐得这么板正做什么?”

奚辞顿了一下,才道:“不是,身上有血迹,怕弄脏你的车。”

简欢往他的右手边望去——她的座椅是浅色的,奚辞身上的血迹虽然干了,可还是小心翼翼地避开,没有触碰到座椅。

简欢心里一动,不知怎么的,堵车带来的那点儿焦躁慢慢平复下去。

“没有关系的。”她说。

可是后视镜里的奚辞仍旧没有往后靠,笔直地坐着。

真是有趣的人。

简欢忍不住又偷瞄了他一眼,心想,女娲捏人的时候可真偏心,什么好处都给他一个人占了全。

他就那么沉默地望着窗外,皮肤白皙,几乎看不到毛孔,鼻梁又高又挺,削瘦的侧脸延伸自袖长的脖颈,几乎找不到一点儿瑕疵。

市医院距离安置区大约是一个小时车程,简欢将奚辞送到了家楼下。

或许是出于修养和礼貌,他说完谢谢后犹豫了一下,还是问了一句:“要不要上来坐坐?”

他住的地方又老旧又破,楼道还堆满了各种杂物,简欢一身品牌,他也就客气客气,没想到她车往路边一停,也跟着他下了车:“行呀,我挺想看看你住的地方。”

奚辞估计也没想到是这样的回答,愣了一下,领着她上了楼。

说实话,两人并不熟悉,连朋友都算不上,简欢却十分不见外。

奚辞住的的楼梯房,楼梯灯这几日坏了也没人修,一路摸黑上楼,简欢也不抱怨,兀自开了手电筒,一步步往上爬:“这不算什么,我们上次去山里录节目,条件才叫艰苦。”

奚辞这才想起了小元宵的事,认真地道了歉:“不好意思,上次误会你了。小元宵的事情,很谢谢你。”

“这不算啥,他能上学就好了。”

没想到,黑暗中的奚辞冷笑了一声:“没有。”

“没有?教育局和警方不是介入了吗?不是对他父母进行教育了吗?我们国家早就普及了义务教育,上学又不花钱,为什么不让孩子上学?”

“如果这么简单,那就好了。人的愚昧,是根深蒂固的,上有对策下有政策。望水村那么穷,山高皇帝远,不可能有人天天来盯着孩子有没有去上学,他们做两天表面功夫,回头风头过去了,该怎么做还是怎么做!他们从未想过,自己的自私,可能影响孩子的一生。他们也无所谓,反正眼前的利益才是最重要!”

奚辞说着,打开大门,随手开了屋子里的灯。

简欢抬起头,那是她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奚辞,他抿着唇,带着隐忍和愤怒。

简欢一愣。

这是一瞬间,奚辞已经别过脸,恢复如常:“请进吧!”

安置区阴森破旧,常年泛着一股潮湿的馊味,路口积水一滩滩,楼道还有蟑螂和老鼠开会,但奚辞这屋子却十分干净简洁,与外面的残破形成鲜明的对比。

虽谈不上装修豪华,却十分有设计感,估计在这一片老破小里,难以再翻出另一套能与之比拟的:全屋是简单的大白墙,地板是水泥灰,玄关处没有做装饰,只是刷了一面黑板墙,上面贴了许多照片,沙发是简单的胡桃木,一桌一椅的配置看得出平时没什么客人,客厅的电视墙改成了落地大书柜,密密麻麻的知识海洋一尘不染,窗台养了好几盆简欢叫不出名字的爬藤绿植,猛地一望去,还有些小清新。

说不惊讶是假的,简欢甚至有些不可思议。

早些年,简铭还没结婚,简欢和父母一起住,偶尔去过他哥租住的房子,印象实在深刻,仅去过一次,她便再也不肯踏足——西装革履的简主播住的地方堪比狗窝,隔夜垃圾遍地,外卖盒子都长了毛,沙发上扔的袜子都发硬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临幸,床上更是给睡出了一个黄油油的人字形,厕所就别提了,简欢压根没勇气踏进去。

她实在想不通,她哥瞧着也光鲜靓丽,怎么私底下这么不拘一格。

此后,她便对男性的单身公寓避而不及,连与丁朝舟在一起时,她都没去过他的公寓,就怕一进门,对他的滤镜破碎。

进奚辞家,她倒没有那么多的心理活动,只告诉自己为了工作勇敢往前冲,没想到奚辞再一次反转了他的人设。

她看奚辞的目光十分复杂,也不知道他这好看的皮囊下,还隐藏了多少惊喜。

奚辞进厨房倒水,简欢站在玄关看照片。

起初,她只是好奇,但这一看,却是震惊——照片的基调都是黑白,上百张照片,拍的基本都是孩子,有单人照,也有多人照,有的是站立着,有的是坐着,还有的是趴着的,有的是在读书,有的在写字,还有的在干农活;照片上的每一个孩子看起来都脏兮兮的,背景是脏的,桌椅是脏的,衣服也是脏的,可他们也是干净的,每一双眼睛都是纯澈的毫无瑕疵,他们注视着镜头,像是要说着什么。

简欢不懂艺术,却也从中读出了她从别处看不到的,这一张张照片,像是会说话。

她内心震撼,久久说不出话,直到听到响动,她才回过神,望向奚辞:“这是你拍的?你不是精算师吗?怎么还会摄影?”

奚辞点了点头,却没在这个话题上停留,引着简欢在沙发上坐下。

简欢见他不想提及,也没有追问,毕竟很多事情,也不是一句话能够讲清。

比如这上面的孩子,比如他的故事。

奚辞很少接待客人,也不知与简欢说什么,好在,她也只是上来看看,没有久留的意思,一杯水喝完,便说要走,奚辞松了一口气,才将她送到门口,她又猛地转头:“我好像忘记一件事,你还没吃饭吧,要不一起吃个饭?”

照理说,她送他回家,他请她吃饭也不过分,礼尚往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只是,奚辞还有些顾虑,一是他实在不想和她有过多交集,他想留着时间做还没做完的报表;二是这安置区楼下实在没什么好吃的,除了路边摊就是苍蝇馆,偶尔隐藏着几家大排档,简欢一看就是家庭优越,也不知道能不能吃得惯,他还记得,上一次在便利店,她买的食物都没吃完,最后都被店员喂给了垃圾桶。

他还在犹豫,简欢已经给他做好了决定:“我刚刚看楼下有一家麻辣小龙虾,那香味都要把我馋虫勾出来,现在就想吃一口鲜香麻辣,肉质滑嫩的小龙虾。”

奚辞饮食简单清淡,对口腹之欲没有太大追求,这会儿听着简欢描述,肚子竟然不争气地发出了饥饿的呐喊。

两人走到楼下才想起奚辞是个伤号,医生嘱咐了忌口,就是不需要忌口,他单手吃小龙虾估计还是有些难度。

简欢只能退而求其次,进了路边的米线店:“我送你回家,你请我吃饭没什么问题吧?”

这米线店坐落在巷子口,店主估计为了省电,灯也没舍得多开,风扇也不大好使,吱吱呀呀地摇着头,过了饭点,还有好几桌顾客在吃饭,味道应该还是不错的。

两人挑了个靠门的位置。

奚辞搬来许久,却是第一次来,老板娘一见到他,眼睛一亮,盖码的时候明显没有那么手抖,他碗里的料比简欢要高了不少。

没想到吃个米线,还有外貌优待,简欢愤愤地喝了一口汤,才想起问他:“我听陈明非说你这手是有人闹事伤的?处理好了吗?我们台里还有一档民生调解栏目,办公室就在我们隔壁……”

“不用了,只是个误会,已经报警和解了。”奚辞连忙打断她。

简欢当然只是试探,若是他要去,她第一个不同意,怎么也得上了《搜索》再说,她可不允许他这张脸在别的节目上出现。

简欢:“对了,刚刚你说小元宵没有再去上学了吗?需要我再找电视台曝光一次吗?”

奚辞抬起头看她,昏暗的灯光下,简欢的目光澄澈,带着满满的疑惑。

奚辞的声音沉了下来:“没用的。在此之前,我找过教育局,他们来过好几次,连同这次,是第五次。一般他们都会做做样子,让他上几天学,但没几天,又让他回家。这孩子……这孩子虽然十岁了,但现在连一二年级的拼音和加减法都不会!”

“他们这是剥夺小元宵的受教育权,不能报警吗?让法院撤销他们的监护权……”

奚辞盯着眼前的碗,目光黯淡:“世界上哪里有那么简单的事情,你没发现小元宵和别人有些不一样吗?那孩子胆子小,怕人,除了父母,他谁的话都不听。”

简欢对小元宵这事并没有特别上心,只是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这会儿却忍不住较真了:“那就这样算了?没有人能治得住他们了?”

简欢的米线已经凉了大半,她低头吃东西,话题也就此打住。

她没注意到,奚辞一直在看自己。

良久,他才说:“我不会放弃。”

米线店里熙熙攘攘,小青年们你来我往地开着玩笑,刚下班的工人们三三两两地喝着啤酒碰杯,隔壁桌的小情侣小声地说话,混合着锅炉的特有的声响,简欢只听见奚辞的声音,却没听清他说了什么。

“什么?”

奚辞摇摇头,没有再讨论这个话题。

关于“小元宵”的事情,很快便被简欢抛在了脑后。

她的善良和热心只是内心偶然涌起的热血时刻,就像看了一部少年漫画,就像忽然间的情感共鸣,这一瞬间情感洋溢,很快又被生活的苟且所掩埋,回归于平静。

第三天是周六,又是《搜索》的播出时间,这一期节目讲的是已过世的流浪拾荒大叔,热度很高,但褒贬不一。

无论是生活还是网络,拾荒大叔从未拥有过姓名,而在整期节目中,主持人馨叶除了在开头讲述时,用了网络给拾荒大叔起的名字“拾荒金城武”称呼他之外,其余提到他都是用李大叔来称呼。

因为在走访之中,《搜索》节目组终于得知了拾荒大叔的名字,且知道他并非没有家人,而是因为早年受过刺激,精神分裂而与家人决裂,十几年来孤身一人流浪,家人其实就在隔壁城市。

他们其实也找过他,但李大叔早就不记得他们,更没有跟随他们回家,仍旧随心地在这个城市流浪。

这一期节目相对来说有些沉重。

如简欢所料,有人骂编导和栏目组不是人,竟然以死者来做文章,吃起了人血馒头。但也有人看到了另一面,呼吁社会对流浪汉和拾荒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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