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打虎拍蝇应当慎言成绩单
□徐林生最近,一些媒体以“年反腐败成绩单”为题,报道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去年的反腐败工作。媒体一般以盘点“打虎拍蝇”具体数量的方式,简明扼要向公众亮出一些地方反腐败工作“成绩单”。事实上,每到岁末年初,媒体盘点纪检监察机关上一年度“打虎拍蝇”“成绩单”已成惯例。报道一般会罗列年度立案件数、受处分人数,以及处分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人数等具体数字。除此之外,既要纵向对比,说明同比增幅多少;又要横向比较,表明在全国同级别地区中位列第几。值得注意的是,把总结反腐败年度工作说成晒“成绩单”,大多不是来自各级纪委监委的正式文件,而是一些新闻报道的习惯用词,属媒体自创。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败高压态势逐步形成,腐败分子纷纷落马,大快人心。媒体用晒“成绩单”方式盘点“打虎拍蝇”,罗列相关数字,看似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实则并不严谨,值得商榷。首先,各个省市、地区人口数量不一,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干部队伍人员基数差异大。这类报道简单地以落马官员数量、立案件数等可量化指标来衡量、总结反腐败工作,并不科学,甚至根本没有可比性。其次,反腐败是系统工程,具有复杂性、长期性特点。政治引领、组织建设、教育诫勉、建章立制、正风肃纪等工作,一个都不能少。这些工作的成效,显然无法用“打虎拍蝇”数量来量化一个地区反腐败“成绩”。第三,更为重要的是,一个地区被立案、处分官员数量多,不等于反腐败工作一定做得好。可能反过来证明,存量腐败数量庞大,增量腐败又“前腐后继”,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长一茬。这种情况下,“打虎拍蝇”的“成绩单”越亮眼,或许恰恰说明这些地方反腐败工作存在不容忽视的短板,亟需打制度“补丁”。第四,如此晒反腐败“成绩单”,存在明显逻辑悖论,可能误导舆论,使公众误认为“打虎拍蝇”越多,反腐败成绩就越大;反之,成绩就不够理想。照此逻辑,长此以往,岂不是腐败分子越反越多、“成绩单”就越亮眼?这与我国反腐败工作的终极目标不是背道而驰吗?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是党和国家一项极为关键和极其严肃的工作。媒体报道相关新闻时应该采取科学、严谨的态度,遣词用语必须慎之又慎,经得起逻辑推敲和历史拷问,不应将严肃工作简单化,造成公众不必要误解。因此,媒体盘点“打虎拍蝇”时,应当慎言“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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