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发布重要通知城区全面启动,消灭蚊蝇
消灭蚊蝇预防控制疾病
我市城区启动夏秋季灭蚊蝇活动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年夏秋季集中开展蚊蝇防治工作,有效控制蚊蝇密度,预防、控制虫媒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市爱卫办下发《关于在城区集中开展夏秋季蚊蝇防治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时间安排,年6月至9月为我市灭蚊蝇重点月。为确保灭蚊蝇效果,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在6月、8月、9月下旬要开展蚊蝇孳生地治理和集中消杀活动,有效控制蚊蝇密度。
我市将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重点加强对河道、沟渠、积水坑塘、垃圾、粪便及废弃物等蚊蝇孳生地保障措施的清理,减少蚊蝇孳生场所;对下水道窨井口、污水坑、渗水井要加盖或设防蚊网;对存水设施加盖或封闭;家庭居民应翻盆倒罐及时清除容器积水。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垃圾不落地,垃圾容器要保持密闭,做到日产日清,不遗留、散落暴露垃圾;公厕、垃圾中转站要定时冲洗,保持整洁;食品加工行业要及时清运处理下脚料,泔水、腐烂动植物等废弃物要封闭放置,及时处理;集贸市场经营禽、肉、鱼等摊位要有固定密封垃圾存放容器和冲洗设施;灭蚊蝇重点场所和区域应全面消除暴露垃圾,完善防灭设施。
《通知》要求,各县区爱卫会要制订相应的蚊蝇防治实施方案,抓好技术指导、药品供应、蚊蝇密度监测、集中消杀、技术考核等环节,采取得力措施做好本辖区夏秋季灭蚊蝇工作。各县(市)区爱卫办组织其消杀公司负责实施消杀合同范围内的城区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定期对中心城区河道、公园、游园、绿地、公厕、垃圾保障措施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居民楼院以及城市道路的排水管网、绿化带、果皮箱等公共环境开展统一消杀活动,并动员群众,扎实开展孳生地治理。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及门店自行组织,按属地统一时间对本单位进行消杀和孳生地治理。市爱卫办负责对全市灭蚊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杨景鹏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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