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法定代表人有哪三大风险不要为蝇头小利

挂名法定代表人风险大起底,律师告诉你如何避免风险。

说起挂名法定代表人,相信大家一定都不陌生。挂名法定代表人又叫名义法定代表人,指的是那些不参与公司运营,仅提供身份信息进行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通常来讲,挂名法定代表人一般是公司普通员工。

表面上,挂名法定代表人只是借用了某个员工的名字,但实际上,挂名法定代表人面临很多法律风险。

我们举个小例子: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王某起诉了甲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要求甲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共计62万元,李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开庭时,李某向法官道出了实情,自己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的职务是保洁人员,每个月工资仅为元,根本不知道有借款这回事。

李某还向法院提交了当时与甲公司老板赵某签署的挂名法定代表人免责函,该免责函是这么说的,李某作为公司挂名法定代表人,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公司的所有纠纷以及责任,均由老板赵某负责。

这时原告也提交了一份证据,是公司与法定代表人的还款承诺书,该还款承诺书载明,李某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经审理,法院判决挂名法定代表人李某,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那份免责函只是公司的内部约定,对原告不起任何作用。

最后,挂名法定代表人李某,背上了62万元的债务,而他每月工资仅为元。

从这个小案例中我们学到了什么?那就是挂名法定代表人有三大法律风险。

第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一个公司想要借款,无非是通过金融机构或者个人,但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个人借款,往往都会要求法定代表人签署个人保证合同,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的就是为了督促公司还款。虽然有的时候,挂名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签署了免责函,约定挂名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这种约定只对公司内部有效,对债权人不发生任何效力。

第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黑名单。

如果公司没有偿还借款,原告会把公司以及保证人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纳入黑名单这件事是非常严重的,比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乘坐飞机和高铁,子女禁止上私立学校,银行账户将被冻结,被限制出境,禁止旅游度假,禁止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等。

第三、面临牢狱之灾。

这可不是危言耸听,我国有一些罪名,不仅会追究单位的责任,而且还会追究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比如一些金融犯罪逃税,诈骗等等,很有可能让挂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进去。

而这时挂名法定代表人唯一能做的,就是撇清关系,证明自己从未经营过公司。

以上这3点是挂名法定代表人自身的法律风险,除了这些,公司也会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

比如挂名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最后很有可能由公司承担责任。因为签订合同的另一方,并不知道对方公司有挂名法定代表人这回事,所以签订的合同大多都是有效的。

那么如何避免这种风险呢?我们要从两个角度进行考虑。

对于公司而言,如果选择挂名法定代表人在工商登记,最好要让其他公司知道有挂名这回事,这样可以防止挂名法定代表人签署一些莫名其妙的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

对于挂名法定代表人自身而言,还是要签署一份挂名法定代表人免责确认函,虽然这份确认函仅对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外部的第3人,但在挂名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之后,可以凭借这份确认函要求公司控制人赔偿损失。与此同时,如果真牵扯到刑事犯罪,也可以凭借这份免责确认函,证明自己不参与公司经营,不是公司的负责人,以此免去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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