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说不要的时候,是真的不愿意
同样的标题院长许久之前用过一次,不知还有没有人记得。
许多女人嘴里说的“不要”,经常会被理解成其他意思,例如欲拒还迎、故作矜持。
如果在不要后面再加一个停字,就更具暗示意味。
先从一部印度电影说起。
《红粉惊魂》
Pink
看了不少印度电影,但依旧无法真正了解这个国家的面貌。
他们经常穿着华丽的服饰,一言不合就唱歌跳舞。
但他们中也有人,因为丈夫家中没有厕所就要离婚。
在家中建个厕所又会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的举动。(来自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厕所:一个爱的故事》)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宝莱坞电影进入中国市场,让我们有机会透过银幕去看看他们的世界。
各种故事中的时代背景、环境、信仰各有不同,但有一个共性,那便是女性地位的低下,今天这部《红粉惊魂》中也是如此。
日常吐槽一下,世上为何会有如此low的译名?听起来像是部香艳的恐怖片。
实际上影片非常严肃认真,没有一秒的载歌载舞。
几个男女在摇滚歌会上相遇,约饭。男人动手动脚甚至想要硬来,却结结实实地挨了一记酒瓶爆头险些失明。反手把姑娘告上法庭,控告她谋杀未遂。
影片前段多是冗长的情节铺垫,到了法庭上才真正精彩起来。
原告律师的手段非常简单粗暴,一直泼脏水。
她们打扮时髦,和陌生人喝酒,不住在自己家里,接受前任的经济资助,需要钱……
所以她们是坏女孩,她们是寻求目标的性工作者,她们是施加暴力的一方,她们有罪。
如果你对印度这个国度有些许了解就会知道,这就是许多印度男性的想法。
一个漂亮的少女走在街上,每一个呼吸、每一个微笑、每一个眼神都充满了强烈的性暗示,激发着男人的犯罪欲望。
再时尚一些,再开放一点,就会被贴上“随便”的标签,让男人想去试试运气。
片中这个长得像肯德基老爷爷的律师力挽狂澜,让判决偏向了正义的一方。
他的陈案结词铿将有力,堪称影片的点睛之笔:
不!这不只是单词,还是一个完整的句子,这不需要特别的解释,“不”就是“不”。我的当事人说“不”,法官大人,这些男孩必须意识到,“不”的意思就是“不”,无论她是熟人,朋友,女朋友,还是性工作者,甚至是自己的妻子,“不”的意思就是“不”。当别人说了这个字,你就必须要停止。
他说需要拯救的男孩,而不是女孩,如果拯救了男孩,女孩也就安全了。
事实就是如此,男性的冲动才是犯罪的源头。(多数情况下是这样的,别揪着这个来抬杠)
而冲动的惩罚可没有刀郎唱的那么美好,实打实的法律制裁就摆在那里。
和印度明晃晃的性别歧视相比,咱们这边表现得更隐晦。
从性教育开始就是藏着又掖着。
院长小学时候有本健康手册,里面描述了男女第二性征的构造。
当时的老师用无与伦比的语速一带而过,多年以后我意识到,那语速堪比说唱歌手。
去年有一本《珍爱生命—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还因为尺度太大被家长抵制。
在家长眼里那种事永远都尺度大,只是在不知不觉间孩子们早已发育成熟,甚至该知道的都知道了,该做的也都做了。
过程中有哪些缺失,也就这样略过去了。
成年人的世界又是怎样的呢?
在有些地方,车上面放瓶水,意思是“喝我水,和我睡”,就会有女人愿者上钩。
酒吧里烟和打火机按照某种不成文的规矩摆放,就有心知肚明的女人来把烟点上,传递出“今夜我为你点火”的信息。
也不必太过苛责地用传统观念去批评这些,毕竟是你情我愿。
可怕的是不情不愿。
比如捡尸。
酒吧里抱走喝得烂醉的女性,去玩成语接龙的游戏:为所欲为,为所欲为,为所欲为。
也看过倒霉的汉子被捡的新闻,不知是该气还是该笑。
《红粉惊魂》中提到的“拯救男生”这一论点,在法庭上说得通,因为法庭就是讲道理的地方。
真碰到红了眼的精虫上脑者,讲什么道理也都没用,因为那个时候人已经不是人了,是泰迪。
“不”就是“不”,意在让男人尊重女人的意愿,完全正确毋庸置疑。
法律在完善,取证手段也在进步,也是好事。
但真要让天下男人都能有这方面的正确认知,比九年义务教育难一万倍。
在那种情况到来之前,只求女性也能多一些自我保护的意识。
图片源自网络
这并非类似“苍蝇不叮无缝蛋”的受害者有罪论,穿什么样的衣服,去什么样的场合,去做什么事情,都是男人女人共有的权利。
受害者没有错,强.奸案中的女性也没有责任,这一点要严肃申明,免得一根筋的同学没看到就来骂院长,我还懒得解释。
但法律可以制裁犯人,却无法改变已经造成的伤害。
就稍微留一点心,一点点心,不要一个人喝得烂醉,包里带个喷雾,或者学两招撩阴腿,可能就足以和悲剧擦肩而过。
只希望世上的美丽都能被温柔对待。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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